省屬、市屬駐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與縣財政有經常性經費領撥關系的用人單位及縣轄區的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印發的〈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地稅局、湖南省殘聯關于轉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46號)、《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全面啟動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的通知》(殘聯廳函〔2021〕363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25年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工作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對象
省屬、市屬駐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與縣財政有經常性經費領撥關系的用人單位及縣轄區的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
二、時間
(一)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核集中辦理時間: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稅務系統申報繳納殘保金時間: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納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5號),自2024年起,我省用人單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納期限統一調整為按年申報繳納,征期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單位在此期間一次性申報繳納本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審核方式
2025年,各用人單位繼續通過湖南省政務服務網(http://zwfw-new.hunan.gov.cn/)“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申報、辦理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核。請各單位優先選擇“零跑路”的線上申報辦理方式。
來縣殘聯線上線下辦理的,需自行通過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進行現場申報,掃描、上傳資料,辦理流程與“零跑路”的線上申報方式相同,并且需要將申報材料留存在年審窗口。
線下辦理地址:綏寧縣殘疾人聯合會(綏寧縣長鋪鎮中心街22號民政局院內)。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操作指南》可在“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官網”下載。
四、要求
1.請相關單位在3、4月份盡早申報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核,避免5月份扎堆申報而導致無法及時反饋相關信息。未在規定時間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全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用人單位所申報的殘疾職工要符合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上崗工作的基本要求。
3.申報過程中,殘疾職工的工資和社保數據信息,如果系統數據庫未能自動核驗的,需將相關證明材料(例如:殘疾職工1-12月份月工資銀行流水、社保參保證明等)掃描,上傳至系統。
4.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推送的信息為準,殘疾人證不在有效期內的不予審核通過。
5.縣殘聯將在用人單位提出申報請求之后22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核工作。用人單位查詢到系統提示“已審核——通過”后需點擊“完成申報”,待縣殘聯發送稅務部門后,方可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書》,前往稅務部門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查詢到 “已審核——未通過”的,請根據系統提示盡快上傳相關資料。
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用人單位向稅務機關申報時,安排了殘疾職工的,要提供由“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生成的認定書;沒有安排殘疾職工的,可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7.請各一級預算單位負責通知二級單位申報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核并告知注意事項。
8.用人單位申報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核時提交的材料應當完整、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市中心將根據各單位系統申報情況,加大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的實地核實力度,請相關單位予以積極配合。
五、材料
申報材料詳見附件。
六、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業務咨詢電話: 0739-7615242
綏寧縣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綏寧縣稅務局
2025年2月24日
注意:來縣殘聯年審線下辦理的,需現場將上述1、2、4、5項資料進行掃描、上傳至“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其復印件需留存在縣殘聯備查。
業務咨詢電話: 0739-7615242 17773967032
來源:綏寧縣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綏寧縣稅務局
編輯:黃生勇